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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庙桥小学2020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4   点击:   来源:   作者:张伟

武进区庙桥小学2020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二、活动时间

12月14-12月24日

三、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宪法晨读活动。请各班利用晨诵时间组织学生开展宪法晨诵活动。各班将晨诵内容投放至班级交互一体机,上交晨诵活动照片两张,其中一张学生正面照,一张学生背面或侧面照(照片含晨诵内容),宪法晨读内容见附件。

(二)法治教育活动。

1.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

各班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寻找素材,组织开展。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照片3张,主题班会设计稿电子稿一份。

2.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

各班可以在百度输入内容“法治教育片”,选择内容利用夕会课时间组织学生观看,上交活动照片2张。

3.学唱一首法治歌曲。

各班可以在百度输入“法治歌曲”,选择内容利用夕会课时间组织学生学唱,上交活动照片2张。

4.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活动内容可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防范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将法治教育内容与青春期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防欺凌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等相融合。

五、有关要求

各班按方案要求认真、积极开展活动,各需要上交资料于12月23日放学前,建好以下文件夹:主题班会资料+法治教育片观看资料+法治歌曲学唱资料,各活动照片按不同文件夹分类存放,最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以“班级全称+法治宣传月活动材料”命名发送至张伟处!

武进区庙桥小学学生中心

2020.12.14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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