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上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为他们分忧解难,使广大教职工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巩固和发展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制订《武进区庙桥小学工会反映解决教职工诉求制度》。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为教职工服务和分忧解难为宗旨,以解决诉求人合理要求和满意为目标,高度重视和认真反映解决教职工诉求,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巩固和发展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和谐友好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一)反应解决教职工诉求,坚持属于工会能解决的要认真解决;属于需向学校或有关部门反映解决的问题,要紧紧依靠党政领导,做好同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使教职工合理诉求尽快得到满意解决。
(二)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教职工的诉求,坚持把对诉求人负责和对学校负责统一起来,公平、公正处理诉求事项。能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不推不拖;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对不合理和不正确的诉求,要做好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受理教职工诉求,原则上要在10日之内对诉求人做出答复。
(四)诉求采取实名制。一般不受理匿名诉求。
三、运作程序
接待诉求——填写反映教职工诉求登记表——工会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呈送学校或有关部门——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反馈到工会——工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诉求人——诉求人签署意见(如诉求人对答复意见仍有质疑,需由工会按照程序进一步做工作,但要防止久拖不决)——留存备查。
对上级工会组织转来的教职工诉求事项,在处理完毕后,要及时答复上级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