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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第二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5   点击:   来源:   作者:阙文霞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第二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就开展2016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第二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时认定对象

各校、各幼儿园在“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内的所有教师。

二、学时认定的范围及内容

1、已由培训组织单位在系统中认定并验证通过的学时,学校不需要再录入。

2、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培训由省统一录入,学校无操作权限。

3、还未在系统中认定的学时,均由学校培训管理员录入系统 “其他培训学时管理”中。要求教师本人提供培训单位或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书、证明等原件,学校审核无误后方可录入系统。如果对应项目有上限学时规定,只需提供能达到上限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出证书、证明等原始依据的一律不予认定学时。另外,未明确学时的培训需提供课程安排,以半天4学时、一天8学时计算;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的自主学习及考核,合格者网上截图打印成绩表,学校审核后登记32学时;教师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凭证书登记72学时;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需写明考试科目,每年登记科目不可超过两门,未及时领取纸质证明者可在网上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学校盖章确认;出国培训项目区县级登记上限为100学时;学历提升,凭证书登记100学时。

三、学时认定安排

1、请各校务必于201718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本校教师其他培训学时录入。

2、待审核“其他培训学时”数量5条以内的学校可直接将学时原件按系统内顺序拍成电子照片,传到87****91@qq***m邮箱或发送给发展中心钱老师,发送至邮箱的文件以学校名称命名,并附上联系人电话。邮箱接收时间到1824点截止,9日进行统一认定,逾期不再受理,另行参加现场审核。

3、学时现场审核认定安排

1)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110日(周二):雪堰镇、前黄镇、礼嘉镇、湟里镇、嘉泽镇

111日(周三):湖塘镇、高新区、牛塘镇、经发区、戚墅堰

112日(周四):横林镇、洛阳镇、遥观镇、横山桥镇

2)地点:武进教育局(职教中心教育大厦1108室)

3)学校按照系统中教师顺序排列纸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学校为单位,由区统一审核、验证。

四、校本培训考评

1113日前上交校本培训年度工作总结、培训过程性支撑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或人员(同第三条第2点);

2115日前要求本校教师完成电子调查问卷,访问电子问卷方法如下:

方法一:访问网址链接

方法二:扫二维码

2017010510013580822.png

3、未按要求完成上述两项,考评成绩降级

五、有关要求

各校(园)接通知后,应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教师,及时组织教师做好学时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对材料进行审核,指派专人按要求携带认定材料(原件),准时参加学时现场认定,确保2016年第二次学时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发中心钱老师,电话:86****76

常州市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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