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校综合实践活动研讨课的通知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及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的计划,决定在第十四周开展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周四)上午第三、四节。
二、参加对象:
全体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老师。
三、具体安排:
时间 | 执教老师 | 内容 | 地点 |
第三节 | 孙星 | 设计调查问卷 | 四3 |
周良香 | 变废为宝 | 四4 | |
第四节 | 研 讨 | 阶梯教室 |
四、活动要求:
1、请上课的老师早作准备,并调整好上课时间。
2、请各相关老师全程参与本次活动(每位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老师选择1节),准时参加,并作好研讨准备。
武进区庙桥小学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