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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于心 践法于行
发布时间:2016-10-19   点击:   来源:   作者:是春和

知法于心 法于行

——记六年级参加武进区凤凰艺术团法制进校园活动

我校六年级学生的年龄大多是11、12岁,正处于个性活跃期,再加上很多学生来自于外务工人员的家庭,很多家长忙于生计或工作,无暇教育,使学生容易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以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19日,武进区文化馆凤凰艺术团的演员们用生动活泼、活灵活现的表演为我们六年级的学生们带来了一场丰盛的法制宣传盛宴。

活动伊始,欢快的歌舞表演《问春》拉开了法制宣传的序幕。接着,小品《法律呵护阳光少年》让学生们明白,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时时讲法律,并学会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世上只有妈妈好》的音乐响起时,同学们不禁跟着哼唱起来,随之便跟着投入到小品《回家》的剧情中。一位母亲面对儿子***恨铁不成钢,哭瞎了双眼。她为了儿子能在戒毒所里好好戒毒,不顾自己的眼疾去捡垃圾卖钱挣取微薄的收入。母爱的伟大不仅深深打动了逃出戒毒所的儿子,也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通过这个小品,同学们认识到***对人的危害,对家庭的危害,并且潜移默化地增强了珍惜生命,远离***的防范意识。小品《平安是福》则让同学们意识到遵守交通法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交通法不仅保障的是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更是保障全社会的安全。节目的最后,一曲《阳光篇章》为这次法制宣传画上了句号。

武进区文化馆凤凰艺术团了对同学们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而精心编排的节目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相信同学们一定会知法于心,践法于行

(撰写:是春和 摄影 是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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