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对武进区三类残疾儿童教育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全面关注残障儿童的成长,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目前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三类残疾(视障、听障、智障)儿童进行调查统计(具体统计表见附件1、2、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三残儿童随班就读生审批时,必须提供残疾证或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鉴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用于确认和留存。
2.往年已确认的三残儿童随班就读生无须再提交鉴定证书,但要在汇总表中注明。
希相关学校根据要求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教育局1202室。
注意:请各位班主任在近期做好调查及材料的收集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武进区庙桥小学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