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桥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加大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力度,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树立行为规范、办事高效、群众满意的新形象。
二、校务公开内容
1.收费情况。包括实施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和标准,以及上级禁止乱收费的具体规定。
2.财务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包括按规定收取学生的各种费用、财政拨款及其它需要公布的收入;支出部分按实际发生项目全部公开,不得变通。
3.涉及教职工切实利益的专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选先进、尽职晋级、课时津贴、奖金分配、发展党员及奖惩等。
4.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七彩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等各类先进评选、奖惩等。
5.学校基建维修工程情况。主要包括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预决算,大项维修的预决算,工程质量情况。
三、校务公开形式、时间
校务公开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定期公开:每学期末,举行教代会,张贴公示栏。
随机公开:学校临时出现的需要及时公开的重大事项,随时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监督
学校监督:聘请部分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为特邀监督员,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直接听取他们对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监督:聘请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并以各种形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监督: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学校检查了解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五、校务公开的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副校长 各中层 各年级组长
六、意见处理及反馈
对于校务公开之内容,若教师有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形成文字交书记,书记组织召开校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校务会议讨论结果由书记向全体教师反馈。
七、资料保管
校务公开的所有资料要妥善保管,各分管负责人要在所负责内容公开后的当天将材料交书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