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武进区中(小)学科技竞赛评估细则(修订)
一、评估内容: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30分)
二、评估方法:
(一)科技竞赛(24分):
A、区级竞赛:以每一年度初公布的科技竞赛项目为准
1.科普类项目(8分):金钥匙科技竞赛
2.创新类项目(8分):创新大赛、机器人比赛(二选一)
3.竞技类项目(8分):国际数棋比赛、航海模型比赛、航空模型比赛、车辆模型比赛(四选一)
根据学校的科技特色在三个类别中进行选择,质量评估考核中只对类别进行考核,同一类别不累计(取类别中的单个项目最高得分计算)。
B、上级比赛
1.经区教育行政部门选定或指派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科技竞赛学校,列入评估范围。只有区赛公布的项目可累计,其他项目只算最高分。
2.凡联合组队参加常州市级以上比赛,参赛分由组队学校得,不设名次分。
(二)科普活动(6分)
1.学校开展科普教育实践活动(3分)
2.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园科技节”活动(3分)
(审核当年度活动材料:每学年的活动计划和方案、活动记录和过程性材料、活动总结。每一个小项得1分,合计3分)
三、分值计算
1.团体赛:参赛分为20分,名次分为:一等奖30分(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不设三等奖的为优秀奖)。
2.个人赛:小学:个人一等奖5分(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不设三等奖的为优秀奖)。初中:个人一等奖3分(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不设三等奖的为优秀奖)。个人不设参赛分。
3.名次分计分方法分别为:武进区级比赛乘以1,常州市级比赛乘以1.2,省级比赛乘以1.5,国家级比赛乘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