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登录
您好,超级管理员! 进入后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工作谋划>>工作指南>>课程中心>>文章内容
转发《2015武进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2   点击:   来源:   作者:姜静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47号),江苏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学籍系统应用情况,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各校认真执行。

1、新生注册

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库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为每年9月15日,学籍注册时间为每年9月16日至9月29日。按照教育部要求,学籍系统需要补录政治面貌、经济情况等信息,各学校在新生注册入籍后通过批量更新的方式采集所需信息 ,截止时间为9月29日。(一年级新生注册严禁小年龄。)

为方便学籍管理,系统设置了学籍辅号。2015年秋学期开学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注册时,学籍辅号(即省学籍号)请用新的编码规则,老生沿用原学籍辅号。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详情见附件1:新学籍辅号编码规则(包括高中)。

注:附件2:新生上报模板(小学) ,附件3:新生上报模板(初中)

2、省内接收

步骤1:核实信息。接收省内转入的学生,首先登陆“江苏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基本信息”管理栏中通过“身份证号查询”,确定该生是否在系统内,有无全国学籍号。如图:

步骤2:纸质流程。接收校打印省系统中的“江苏省学生省内转学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公章。盖章顺序为:“转入学校意见” -》“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转出学校意见” -》 “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如图:

步骤三:网上流程。网上流程首先由转入学校发起接收申请,转出学校审批同意后完成流程。

注:如遇个别省内转出学校强烈要求接受校出具“接受证明”的,本着服务家长的原则,为免家长来回奔波接受校可予出具。

3、省内转出

转出校配合转入校办理相关手续,先纸质流程再电子流程。纸质流程:在转入校及转入校教育部门盖章的基础上,在转出方意见栏盖章,并留存纸质材料。电子流程:在看到转入校发起的申请时,及时审批。

注:(1)省内个别辖市区因系统差别,“转学申请审批表”格式或有不同,但只要程序合规,转出校应配合办理。

(2)纸质流程的盖章顺序,省内基本统一为“先接收学校及教育部门再转出学校及教育部门”。个别地区只盖了接收学校的章,接收教育部门章要在转出校同意后才盖。遇此情况,学校可本着服务家长的原则,酌情办理。

4、跨省转入

全国学籍号(即学生个人标识码)是决定跨省转入学生学籍档案能否成功转入的决定因素,家长需向转入校提供“具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籍单”,并加盖转出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公章。跨省接收学生常遇到一种情况:转出校先要接收方出具接收证明,接收方要转出校先提供学籍单。遇此情况,为免家长来回奔波,接收校需运用智慧,妥善解决。

目前跨省转学操作尚无统一规定和纸质版本,各校请结合实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合理规范程序。附件4。

注:由于各省系统不尽相同,学籍单也是版本不一,只要符合编码规则且有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印章,原则上认可。

5、跨省转出

转学流程由转入学校首先启动,转出校配合办理,提供省学籍网学籍单,加盖公章,同时留存接收证明和转学单。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转出无材料学生,必须有情况说明等过程性材料,否则算作流生。

6、休学

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上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和家长申请,初三及高三毕业班学生休学还须同时上传用药单。学生因患严重传染性疾病,经医学鉴定须长期隔离者,学校可要求其休学。

“家长申请”建议学校设计统一格式,家长填写相应信息后签名即可,附件5。

7、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应及时复学。因伤病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学生休学期满后未及时续办休学或复学手续达到2周的,经学校多方联系仍无结果的,视为辍学。

8、重要信息更改

学籍信息的变更由学校管理员完成。其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和民族等重要信息的变更,应提交公安机关的有效证明材料,经重要信息变更流程,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生效。

9、跨省升学(即跨省升初一)

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循“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管理原则。由于学生的全国学籍号是跨省升学流程运行的先决条件,因此各校在学籍系统内办理跨省升学手续时,应当要求办理者出具学生的全国学籍号,不得新建学籍。跨省升学操作截止于9月30日,此后如再有跨省入学需求,按照跨省转学办理。具体操作各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跨省升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4﹞19号文件的精神落实。见附件6

跨省进入我省就读初一的学生,接收校务必要向学生家长索要“具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籍单”,并加盖毕业小学教育主管部门印章。附件7为“跨省升学联系函”(仅供参考),便于家长回毕业校主管教育部门索要学籍。

跨省去他省就读初中的学生,家长可直接至区县级教育部门获取学籍单,如家长回原毕业小学索要,学校需配合提供省学籍网历史库中的学籍单,如下图,并加盖印章。

注:“跨省升学”的功能省网暂未开通,各中学近期请密切关注学籍群和省网的动态。

10、填写“武进区各小学、初中无学籍情况汇总”表

各小学、初中学籍管理员下载附件8:武进区各小学、初中无学籍情况汇总表,如实填报,纸质稿请于9月6日前加盖公章后递教育局1209室,电子稿请于9月6日前发至邮箱wj****jy@126***m,新市民小学由结对帮扶公办校负责通知。

11、几点说明和建议:

(1)提高责任意识。各学校应对数据应用过程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明确数据管理责任人。系统管理员应保管好账户和密码,一旦出现将数据用于其它用途或泄露数据信息事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在转学或跨省升学办理过程中,如需纸质材料,原则上打印江苏省学籍网的学籍单,不打印武进区学籍网的学籍单。区网只做内部运用,不做他用。

(3)各校管理员请定期关注学籍群通知及群共享文件,合理安排学籍办理程序,原则上区教育局不接受家长个人来局盖章,如有特殊情况请QQ提前告知。为方便彼此联络,各中小学管理员请尽快更改群名片:学校简称+姓氏+联系电话,如“郑小羌1396121xxxx”。

(4)各校管理员如遇技术操作问题,可咨询省网客服(省学籍网首页右上角企鹅图像),或点击省网首页右上角“帮助”文档,进入查看。跨省转学设计的全国学籍号查询工作查询正在,目前全国正在推进,大家稍安勿躁。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8月31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