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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永远是我们的最爱——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发布时间:2015-04-3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许春燕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早在几年前就学习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天在师德讲座中学习了张桂梅老师的事迹后,我又一次细细地品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满十八周岁的孩子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不但受到家庭的保护,同时受到学习、社会、国家的保护,更是有法律明文规定我们社会应该保障孩子们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更要保障他们是合法权利,要让他们全面发展,让每一个人都发展。

作为教师的我,今晚仔细地阅读了第二章“家庭保护”和第三章“学校保护”。我们不光要做好学校保护措施,同时要提醒家长做好家庭保护工作。我们只有家校合作,加强沟通,信息共享,才能为我们的孩子创设更好的学习环境,才能营造更好的家庭氛围。我们的家长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物质环境,漂移到我们这里,他们为了自己的目标,成天加班加点地工作,关心孩子,关注孩子的方方面面肯定会忽略很多。作为与孩子待在一起时间最多的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提醒家长该与自己的孩子多沟通,多讲些悄悄话,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

今天,我近距离,真真切切地认识了张桂梅老师的生活、工作,听着她说的每句朴实无华、普普通通的话,看着她实实在在、平平凡凡的工作。我想说,张桂梅老师只有一个,但千千万万个老师心中都有一个张桂梅老师的梦。“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这是第三章“学校保护”中第十三条中的一句话。这也是我们心中的目标。为了这目标,为了这灵魂的工程师,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我想我会时刻做好几件事。

一、热爱学生,以情育人。

教书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我时刻不忘自己不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更是是一个教育者,是家长心目中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我会用我的“情”,我的“言”,我的“才”去感染学生,去引领学生,让孩子的目光跟着我转,用我的身体力行赢得孩子们的眼球。  

二、学习师德,塑造人格。

人格特征中能显现一个人的无穷魅力。同样,学习师德,也能塑造老师的人格。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的具体体现。在学生、家长的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化身,是孩子言行的楷模。所以,我想对事业的忠诚是教师人格魅力的来源。教师不仅要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更要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从中享受到生活的快乐,体会孩子的童真。我想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孩子的真诚,以自己的言行去塑造孩子的言行,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感染孩子人性的美好,以自己的真善美去培养孩子欣赏真善美的能力。我会遵守《教师法》,时时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的安排,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得好,“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以人为本,关爱学生。

刚结束小高考的侄女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的好像选错了,我还是喜欢理科”。问其原因,她说:“我还是喜欢理科的老师。”我无语,我深深回忆,我的孩子们喜欢我吗?人们常说“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我将向着这个目标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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