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当前位置:首页>>工会网>>两争一树>>文章内容
做个“知责、知德、有担当”的老师
发布时间:2015-04-3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周良香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我们以前师范学校的校训,这八个字也一直深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作为一名教师,只有为人师表,才能起到表率作用。本学期学校开展了“三知”“四有”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告诫我们“知法、知德、知责”,活动提醒我们要做“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的教育人。

正人先正心、做事先做人,所以“知德”理应是做人做事的基础。没有一个好的人格品质,不论从事哪个行业,都将失去起码的条件。做人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讲实话、办实事,诚实、守信。做人要有奉献精神,奉献有形的物质,收获心灵的欢愉;奉献心灵的甘露,获得灵魂的提升。

“知责”应是用心做好本职工作吧。做任何事情,只要你用心去做,一定能把它做好,如果不用心去做,那肯定是做不好的。“知责”——用心去做人做事,读起来简单,写起来也简单,但是做起来呢?

在古代有“家有五斗米,不做孩子王”的说法。确实,做一个老师挺苦挺累的,做一个好教师就更苦更累了,但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职业,所以我要默默做好自己的工作。  

做教师没有能力点燃火种,但绝不能熄灭火种!面对眼前同样充满好奇和天真的孩子们,要珍惜,更要努力让每一个孩子的心中充满阳光,让每一个孩子在爱的抚慰下快乐成长。每一位为人师者,放弃了一个学生,可能会减少你的工作压力,可能会提高你的教育质量,可能会给你赢得荣誉,但你放弃的却是一个孩子的美好前途,放弃的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留给自己的也将是一个永远的遗憾!

孩子的心灵是纯洁而美丽的,如水晶;孩子的心灵是脆弱而易碎,如玻璃。我们做老师欣赏着他们水晶般的心灵;更要保护着他们玻璃一样易碎的自尊。

每当要发火的时候,脑子里就不由自主地出现自己初为人师时的事情。有时我觉得愧疚,后悔当时吓着了那些孩子;有时又觉得可笑,奇怪自己当时怎么会发那么大的火?现在回想起来,实在觉得自己做得不妥。在与孩子一次次磨合的过程中,我慢慢学着宽容,学着理解。努力蹲下身子与学生对话,努力用自身的行动,去影响他们。

我们从事的是有良知的事业,努力做一个让孩子终生怀念、感激和愿意效仿的老师。古人言:不积跬步,无以止千里;滴水方可穿石。好高骛远者,必将脚踩空中楼阁,终难成大器;不屑从小事做起者,最终只能落个华而不实,一无所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是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所做的更多的是具体的、琐碎的事,解决的也是当前最现实的问题。戒骄戒躁,谦虚谨慎,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着眼长远,立足眼前,兢兢业业做好当前的事,上好每一节课,批阅好每一份作业,和每一个孩子做朋友,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快乐。选择三尺讲台,意味着选择了终身学习,做一个知责而有追求的老师。

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认真对待,要用心做事,细节决定成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用力干事只能把事干完,用心干事才能把事干好!“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懂得舍弃、懂得放下,我相信明天会更好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庙桥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教育路5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