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登录
您好,超级管理员! 进入后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工作谋划>>工作指南>>学生中心>>文章内容
关于转发区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1   点击:   来源:   作者:

关于转发区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

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德育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德〔20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现任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人数及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评选基本原则和条件。

(一)基本原则

凡违反《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有偿家教;

3.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二)基本条件见附件二。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由学校对照武进区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基本条件,按分配名额推荐参评候选人,并将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

2.材料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参评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综合评议。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结果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荐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候选人上报相应的推荐表,见附件三,一式2份。

2.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荣誉等)的复印件。

3.各学校于2014年4月9日前将候选人的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1209室。联系电话:86****50;电子邮箱:wj****yu@126***m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4月1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