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
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武教基〔2012〕67号)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2014年第一批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未申报创建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区关工委认定的“五有五好”关工委必须申报)。
二、申报条件:
各校应对照《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细则(试行)》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并按标准全面考核打分。总分值(不计加分)达到90分以上且“组织领导”和“自身建设”两项合计不低于60分为申报合格单位的条件。如有不足应抓紧整改,整改到位并符合相应分值后积极申报。
三、申报材料:(三项材料各一份)
1.学校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书面申报报告(2000字内);
2.考核细则的“考核内容和要求自评表”(见附件);
3.合格单位考核的台帐目录(按照考核细则逐条列出)。
请各校于
附件: 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考核细则(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