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高为师,德高为范
庙桥小学 谢秋亚
通过多次师德师风的学习教育,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自己多年来的教育工作实践,经跟大家一起学习、讨论和评议,然后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反思,总结如下:本人能长期坚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从来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我能够做到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传播有益学生身心健康思想;我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其人格;耐心教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十分注意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日常的一言一行都能做到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关心集体,积极维护学校荣誉。
我能几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地做到以上这些,是因为我清晰地知道教师的职业道德的魅力主要是通过人格来体现出来的。历代教育家所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等等的说法,它即是教师职业的道德规范,又是教师良好的人格体现。在学生的心目当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是道德的化身,是人类的楷模,是父母的替身。他们把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看成他们学习的榜样,模仿的对象。一个班的班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班主任人格的扩大与再现,一个学校的校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校长人格的扩展与体现。教师的人格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种有形的表现,高尚而富有魅力的教师人格能够产生身教重于言教的良好效果。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则不从。”也正说明了这一点。所以我十分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塑造,时刻谨记 “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这些古训,也始终以此来衡量、鞭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