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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6   点击:   来源:   录入者:李建新

关于上报2012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今年职评工作安排,现将上报2012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5月14(周一,一天内)

上午(08001100):原前黄片、横林片、郑陆片;

下午(13301630):原湖塘片、卜弋片、湟里片。

二、地点: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具体事项:

1.上报《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汇总表》(纸质、电子稿各一份)。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核实申报对象,未按区教育局文件规定轮岗交流或支教的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已主动向学校提出交流申请,因故暂未到异地学校交流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先申报,但必须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轮岗交流。

2.上交学校“四公开” 汇报材料(纸质一份)。

3.缴纳职称评审及材料费,中高420/人,中一、小高220/人。

4.上交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反面写清单位、姓名、拟评职称、学科;照片以校为单位中、高级分开包装装入信封内)。

5.《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审核、盖章。

6.个别幼儿园申报小高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尚未审核、盖章的,一并带来审核并盖章。

7.领取《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表(一式一份)、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纸质成绩单等有关职评材料。

8.领取第五批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荣誉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关于交流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和师德考核评价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均由交流派出学校(原单位)组织考核并填写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和《教师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上“任现职期间”的正确理解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到目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止。

2.关于交流教师的学生满意度测评问题。此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交流派出学校按要求派二名中层以上人员到交流接纳学校所任一个班级测评,并填写《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汇总表上“所教班级及学生数”栏要注明现交流学校名称、班级及人数;“工作单位”栏应填写原单位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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