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诚信学生”评比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水平,鼓励学生诚信做人,表彰行为习惯良好的学生,树立榜样作用,特全校学生中开展“诚信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学生。
二、活动过程及时间:
第一阶段:班级评选。班主任对照“诚信学生”评选方案及评选标准在班内自主开展,推荐出1——2名候选人参加级组评选。
第二阶段:级组评选。由年级组长召集,审核“诚信学生”候选人材料,进行级组评比。一二年级组各推荐三名,三至六年级组各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全校评选。
第三阶段:校级评选。由德育处及部分老师负责,参考各级组“诚信学生”事迹,评选出我校的“诚信学生”。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要求:
1、在本次活动中,各班都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以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2、各班要把本次活动当作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良好时机,通过本次活动树立典型,并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促使我校诚信工作有效、持续、健康地开展。
庙桥小学
2012、11、21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