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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专业发展自我分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31   点击:   来源:   作者:

各教师:

本学年,学校提出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内涵发展目标,为此,学校决定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专业发展自我对照分析活动,现把市区级最近一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转发给大家,望大家认真对照,详实填写对照表。

第九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一、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3年,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5年。

3.教学综合素质考核、教科研能力考核均达到优秀等第。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5.学生满意度较高。

()教育工作

1.能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具有较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3年;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德育类校本课程、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4年。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教学工作

1.一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近五年以来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3年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能把握学科教学方向,教学效果显著。

3.近五年来,在辖市(区)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科研工作

1.教育科研能力强,水平高。有较为系统、明确的研究方向。近五年来,参与常州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2.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专业论文(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或出版论著(含市级及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承担1/4以上。

()专业引领工作。任高级教师以来,指导2名以上中级或初级职称教师的教学和课题研究,成绩显著;在市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1-2次。

(六)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教师,视其特殊性,适度调整条件。

二、专职教研员参评基本条件

除达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对本学科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有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受到辖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近3年在辖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3次及以上。

第九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2年,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4年。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3.教学综合素质考核、教科研能力考核均达到优秀等第。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5.学生满意度较高。

()教育工作

1.能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具有较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3年;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德育类校本课程、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4年。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教学工作

1.能以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自己的教学行为。准确理解课程标准,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五年来,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教学效果显著。

2.近五年来,在辖市(区)范围及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或以上奖励。

()科研工作

1.参与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2.近五年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市级以上刊物,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论文),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一等奖以上论文3[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二等奖,任一级教师以来有1篇论文获辖市(区)一等奖],或出版论著(含市级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必须承担1/5以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至少有2篇专业论文。

()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教师视其特殊性,适度调整条件。

二、专职教研员参评基本条件

除达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对本学科有系统的、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学科教学和教法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承担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所从事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近3年每年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至少1次。

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2-5年(20098月之前、20068月以后从教)。

3.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学生满意度较高。

4. 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5.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能较好贯彻执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实绩明显。在校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随笔、教育叙事故事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

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48年(20078月之前、20038月以后从教)。

3.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获得一次“优秀”等第或“嘉奖”,或获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学生满意度较高。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5.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等其他管理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不少于3年,所带班级(团队)或指导的综合实践活动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突出成绩。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教周课时数分别为同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41/31/2以上)。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一年以上(小学在低、中、高年段经过一个循环教学)。逐步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能力和有效措施,所任学科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教学效果显著。在校际之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实验课,并开设过辖市区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7.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总结。

8.近三年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随笔、教育叙事故事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常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网络管理)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48年。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获得一次“优秀”等第或“嘉奖”,或获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学生满意度较高。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5.从事网络管理工作(担任学科教学工作并兼网络管理工作),工作量满负荷。

6.网络管理专业知识基础扎实,熟悉各种网络设备和基本操作,有效地维护本单位的网络设施设备,能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提供网络技术服务。

7.积极参与各种网络评比活动,在辖市(区)网络管理技能竞赛活动中获二等奖或市网络管理技能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8.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参与校级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的研究工作。

9.近三年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随笔、教育叙事故事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10. 近三年来,在学校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1-2次,反响良好。

武进区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中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均须履行职责二年以上(2007年及以前),教龄:1225年。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2004年以来,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申报晋升“中高”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2004年以来获得区级评优课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0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或两次获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312”工程学校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并获得相关结业证书或由培训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者,可免此考核)。

8.学生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04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200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三年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并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特色。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任教以来,在区级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一、二等奖,或在常州市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奖;或2004年以来,在区教学观摩研讨或送教下乡活动中上过二次研究课、示范课,或在区组织的研训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二次;或2004年以来,上过校际及以上公开课三次以上。

四、科研工作

1.2004年以来,参与武进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本人参与研究的活动记录、专题总结,以及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须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区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2. 2004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一等奖以上,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其中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获奖)。

五、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

武进区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中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均须履行职责二年以上(2007年及以前),教龄:615年。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2004年以来,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申报晋升“中高”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2004年以来获得区级评优课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0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有一年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或两次获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312”工程学校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并获得相关结业证书或由培训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者,可免此考核)。

8.学生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04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200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二年的经历。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正确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2.任教以来,在区、市级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奖;或2004年以来,每年上过校级(含村校)公开课,或校际及以上公开课二次以上。

四、科研工作

1.2004年以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区、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有本人的活动记录和专题总结等材料。

2. 2004年以来,在区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2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三等奖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2篇获奖)。

五、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

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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