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勤廉双优、幸福常州”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勤廉双优、幸福常州”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常纪办〔2012〕5号),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的形式和内容
1.影视广告类创意作品;
2.廉政书画类美术作品。
二、作品的内涵要求
1.宣传廉洁文化:弘扬清白处世、崇廉拒腐的文明理念,崇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道德行为,鼓励公正清廉、遵纪守法的正义价值,展示廉政文化的引领作用。
2.弘扬优良作风:弘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发扬勇挑重担、努力拼搏,克己奉公、乐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倡导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
3.倡导廉洁从政: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倡导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的铮铮气节,弘扬一身正气、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
4.其他:结合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热情讴歌我党反腐倡廉的决心、成效,以及反腐倡廉在促进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三、作品的规格要求
1.影视广告类创意作品时长不超过60秒,制作格式为:HDV、DVD、MDV、AVI、WMV、MPEG、MPG、FLASH动画,尽可能使用高清模式。
2.廉政书画类美术作品不需装裱。
四、报送和评选办法
各校按照要求选送作品,于
学校参赛作品将由区教育局统一送常州市纪委,常州市纪委将组成专家组对作品进行评选。影视广告类创意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意评比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制作成廉政公益广告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展播,廉政书画类优秀作品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展出。此次征集的影视广告类创意作品和廉政书画类美术作品权属归常州市纪委所有,将不再退还给创作单位及个人。
附件1:参赛作品要求
附件2:廉政文化作品一览表
附件3:影视类广告创意作品授权确认书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附件1 作品参评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弘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2.主题鲜明突出,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够体现廉政文化内涵。 3.坚持原创、不得抄袭,作品要求 4.影视广告类创意作品需提供创意文案1份,并注明报送单位、作品名称。 5.不得在广告创意文案(包括文字说明、效果图等)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附件2 廉政文化作品一览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 单位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附件3
影视类广告创意作品授权确认书
本人是廉政影视类创意作品《 》的创作者,对该创意享有著作权。本人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注明的方式使用本广告创意的行为予以确认。
本人授权中共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及江苏省纪委宣传教育室拍摄该广告创意和对拍摄的广告作品有制作、复制、发行的权利,并同意该广告无偿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网络媒体、户外媒体和移动传媒上进行展播。
授权人: (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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