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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新一轮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2-03-07   点击:   来源:   作者:

关于制订新一轮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的要求

现在我们庙桥小学已进入第三轮三年规划实施阶段,我们教师20082011年的个人三年发展规划也已结束,为促进教师与学校同步协调发展,特要求青年教师在明确学校办学理念了解学校发展追求的基础上,围绕学校“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教师团队”的目标,结合自身发展情况,认真制定新一轮个人发展三年规划。

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包括个人现状分析、三年发展目标、具体落实措施三部分。“教师个人现状分析”可以结合去年年底进行的个人三年发展规划终结性总结对自己的专业素养进行理性反思,可以围绕个人优势和劣势分析,分别从职业情感、专业素养、专业提升等方面作个人现状分析,这样可以为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的方向奠定基础。“三年发展目标”可以围绕研究型教师的成长目标,从理论学习、科研意识培养、课堂教学、课题研究、班队管理、实践反思等方面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本次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制订的有关事项如下:

1 制订对象:40周岁(包括40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制订,40周岁以上的教师鼓励制订。

2 完成上交时间:320日止(上交电子稿至邮箱:hx****12@126***m 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主题是:(教师名)个人三年发展规划

3 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格式:(电子稿下载地址:附件中)

庙桥小学

201237

附: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格式


temp_120307133035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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