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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庙桥小学规范教育收费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1-09-13   点击:   来源:   作者:

武进区庙桥小学规范教育收费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教师(班主任)必须履行规范教育收费职责。

一、责任内容:

1、加强学习,提高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提高规范教育收费的自觉性。

2、开学收费时,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收费的有关政策,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任何形式的教辅材料及学习用品。

4、代办或服务性收费必须经庙桥小学收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武进区教育局监察室备案后方能收取,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教师不得从中谋取私利。

5、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对学生进行课余辅导时,不允许收取学生家长和学生的钱物馈赠,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不同情节分别追究责任:

1、未能做到上述12条的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2、违反345条中的任何一条,给予年终考评“不合格”、并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常州市武进区庙桥小学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119 1 2011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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