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登录
您好,超级管理员! 进入后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工作谋划>>每周工作>>文章内容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0-01-30   点击:   来源:   作者: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