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行风建设,结合“五评”活动,今年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按照武教工〔2007〕25号文件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今年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时间为
2、述职与民主测评需同时进行。被确定为考察的学校(另见组织人事科文件),民主测评在考察时进行,不再单独进行测评,但校领导需另安排时间进行述职,教代会代表要进行民主评议。
3、各校要规范做好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推动学校民主管理的有效举措。“学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由各校按照教职工数下载复印。
4、组织学校民主测评工作的教育局人员安排见附表。
附:组织“学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人员安排表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0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