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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会 的 职 责
发布时间:2010-01-07   点击:   来源:   录入者:佚名

工 会 的 职 责

1、维护职能: 工会要通过自己的活动,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为职工多办事、办好事,同时必须承担保护国家的义务,教育职工自觉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2、建设职能: 工会通过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建立起党和职工群众、国家和职工群众之间的联系,通过工会的日常工作,不断地把党的纲领、任务和政策同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成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使工会运动同实施工人阶级历史使命结合起来。

3、参与职能: 工会参与国家建设和管理,主要是通过自己的活动,组织吸引职工参与管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教育职能: 要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活动,把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的教育,寓于工会活动之中,使广大职工群众逐步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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