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桥小学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女教职工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立足岗位,追求卓越,做高尚、智慧、健康的时代新女性。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活动。
一、争创时间:2007年3月---2007年6月
二、活动人员:全体教职工
三、评选办法:“五一巾帼标兵”个人申报。女教职工占60%以上的级组、教研组可申报“五一巾帼标兵岗”。除申报外,在评比前还应做好申报材料,经过民主推荐后,由工会审核。(参加区级评选)。“五一巾帼标兵岗”的考核严格按照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和考核。学校内部评选的“五一巾帼标兵岗”、 “五一巾帼标兵”实行动态管理,每年6月和12月中下旬评选二次。
四、表彰奖励:个人颁发荣誉证书,集体颁发奖状。
五、评选条件:
“五一巾帼标兵岗”条件为:
1、把创建活动纳入平时工作计划,负责认咬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和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评估和总结制度。
2、立足创建、主题鲜明。突出女教职工素质提升、创新建功活动,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内部管理规范,在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成绩突出。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岗位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诚信公道,受到群众好评。
4、争先创优、示范性强。岗位女教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本系统争先创优,具有先进性。
“五一巾帼标兵”条件为:
1、政治坚定、甘做表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作风优良。坚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勇争一流。
3、工作创新、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有突出的创新业绩,为庙桥小学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庙桥小学工会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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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桥小学双争一树申报表2007.3
序号 |
争创名称 |
争创岗 人数 |
女教职工数 |
负责人姓名 |
岗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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