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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桥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方案
发布时间:2010-01-07   点击:   来源:   录入者:佚名

庙桥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方案 (试行)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加快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步伐,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凝聚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了积极稳妥地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1、依法操作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在遵守党和国家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实施,整个实施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

2、实事求是原则。校务公开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真实,注重实效。

3、突出重点原则。凡关系学校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学校建设的重点问题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均是重点予以公开。

4、适时公开原则。校务公开有的在执行之前公开、有的在执行之中公开,有的在执行后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则及时公开。

5、利于稳定原则。校务公开有助于造成一种团结向上、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和事业的发展。

6、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

7、坚持分步推进和分层次公开原则。根据公开内容的类别、性质和影响范围的不同,以不同的层面确定通报公开的范围。

8、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原则。校务公开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确保规范。

二、

凡属学校改革与发展,学校管理密切相关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党和国家法规应当保密的事项之外,原则上都要在适当时间和适当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原则上按下表操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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