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党委有关在系级单位施行重大事情党政共同决策的精神,特制定本校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一、党政联席会由校长主持。
二、党政联席会由支委,正副校长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扩大到支部委员和工会主席。
三、党政联席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事情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党政联席会会议议题由支部与校长商定,并在会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
五、党政联席会研究决策的主要内容:
1.学校党委、行政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2.干部任用,人事调配与奖惩,师资培训,职务评聘;
3.本校的改革与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期工作计划;
4.学生的教育、奖惩及就业。
5.较大数额经费的收支,奖金、劳务费、课时费的分配;
6.教职工生的量化考评;
六、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按照职责负责上报或贯彻执行,党支部或行政做好配合和监督。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