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登录
您好,超级管理员! 进入后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工作谋划>>工作指南>>学生中心>>文章内容
关于开展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4   点击: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今年124日是第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常教法〔20087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

四、活动形式

各校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既要适当组织集中宣传,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又要注重实际效果,促进“法律六进”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切实帮助广大师生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既要充分发挥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形式的作用,又要不断开拓创新,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发动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五、其他要求

请各校于1212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详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督导室。邮箱地址:jy****ds@wjedu***

附件1

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一、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二、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三、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四、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法治常州建设

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七、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八、学法律 讲权利 讲责任 讲义务

九、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十一、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统领 掀起“五五”普法新高潮

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0812

法律咨询

组织法律咨询场次数

参与法律咨询活动人员数

接受法律服务人数

发放法制宣传材料数

法制讲座

举办法制讲座场次数

参加法制讲座人数

法律知识竞赛

举办竞赛次数

参加竞赛人数

发放试题数

回收试题数

法制宣传

悬挂横幅标语数

张贴宣传画数

展出法制宣传图板数

更换法制宣传栏目期数

组织法制文艺场次

其他

注:请各校将统计表于1212日前报区教育局督导室。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