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感动校园”征文比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热情,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展示教师的专业素养,也为学校开展德育经典活动提供真实、丰富的素材,继续大力构建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感动校园”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工。(45岁以下教师必交)
二、征文时间:
2008年3月31日截止。
三、征文要求:
1、征文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叙事”的形式讲述自己与领导、同事或学生(尤其新市民子女)之间的生动、美丽的故事。内容要真实感人、有新意,要言之有物;题目自拟,字数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
2、征文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或使用网络文章,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参赛文章一律用A4纸打印,于3月31前交至德育处,过期不候。
四、评比表彰:
本次征文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